重貨與輕貨的區分為:貨物的總重量(KG)和總體積(m3)的比值大于或等于210為重貨,按重量計費;若比值低于210為輕貨,按體積計費。如有疑問請聯系當地營業部咨詢。
因宏運發物流已開設直營網點多家,而各營業網點所在地氣候差異較大,詳細營業時間請咨詢當地營業部或者撥打全國客戶服務熱線400-691-3600咨詢。
常見包裝安全隱患:
一、紙箱多次重復使用,以致運輸過程中失去保護作用,導致貨物損壞。
提示:避免使用不具保護力的紙箱,及時更換新的包裝箱。
二、包裝與貨物的重量或體積不相匹配,在運輸過程中易包裝變形、破裂、內物松動或漏出散失。
提示:根據貨物的重量或體積選擇包裝,包裝貨物時一定要密封、加固。
三、 隨意簡單包裝,而不根據貨物類別特點選擇包裝,導致貨物的破損、丟失、潮濕等。
提示:
1、液體膠狀物運輸時因搖晃易飛濺、滲漏,在包裝時應密封好,再用膠帶加固,在包裝盒外多加一層包裝,同時在包 裝內添加填充物減少碰撞。
2、服裝等軟性貨物和小五金等貨物除用紙箱包裝之外,必須在外加上有纖維袋包裝,有防水功能最佳。
3、小件貨物零散包裝,因體積太小,容易導致丟失,通常使用纖袋包裝。
4、貴重品、精密產品、易碎品、流質品、機械零件、儀器、金屬制品、高比重物品以及散落容易丟失的物品等,除用 普通紙箱包裝外,必須添加木架包裝,加固又防擠壓,保障貨物安全。
5、小件電子產品在包裝時應添加防震填充物(泡沫等材料),減少碰撞。
6、未采用木架包裝的較重貨物必須用打包帶加固。
錯誤的包裝,安全隱患無處不在,破損、散落、潮濕等,據物流行業研究數據顯示,貨物破損,47.5%的原因為包裝不當。為了保護您的貨物,宏運發物流為您提供了多種型號抗壓紙箱以及木架、木箱、防水纖袋等包裝材料,你可以根據貨物的實際情況進行選擇。
托運書主要是填寫收貨人與發貨人的有效信息,以保證貨物的安全接收,托運書填寫步驟如下:
1、當您在營業網點發貨時,我們的工作人員會主動給您托運單填寫。
2、托運書的主要填寫內容有發貨人姓名、電話、地址和收貨人的姓名、電話、地址等。
3、只要您把填好的托運書再交給我們的工作人員,我們的工作人員會告知您是否完成。
4、如果遇到問題,我們的工作人員會教您如何填寫。
您好!我們在承運貨物時,托運人聲明保價并支付保價費,發生貨物丟損,承運人按如下規則賠償:貨物全部滅失,按貨物保價 聲明價值賠償;貨物部分毀損或滅失,按聲明價值和損失比例賠償,最高不超過聲明價值;聲明價值高于實際價值的,按實際價值賠償。
我司為方便客戶發貨,為客戶提供上門接貨服務。 目前我司上門接貨服務需收取上門接貨費,具體請咨詢當地營業部。
您好!查詢貨物您可以在網站首頁或其他頁面的貨物追蹤欄目中輸入您的單號進行貨物追蹤查詢。輸入您的貨單號并點擊查詢鍵就能查看貨物運輸進度。 其 次,您可以咨詢我司當地營業網點,或是撥打我司全國客戶服務熱線400-691-3600咨詢,我們推薦您使用微信查貨,關注宏運發物流微信,即可在線查貨,隨時隨地掌握貨物信息。
您好!需要取消或改變運輸條件,您可以在網站上查找對應網點的聯系信息,向工作人員說明您的具體需求,或是撥打宏運發全國客戶服務熱線400-691-3600咨詢。
我司為方便客戶收貨,為客戶提供送貨服務。您所在區域與我司最近營業網點不超過30公里的,為我司可派送范圍,超過30公里區域為我司的不可送貨范圍。送貨需要按照城市級別收取送貨費,特級城市(北京、上海)400kg且2.5m3以下80元/票;一級城市(全國省會及一線城市為主)275kg且2.5m3以下55元/票;二級城市(全國二線城市為主)200kg且2.5m3以下40元/票;三級城市(全國三線城市為主)150kg且2.5m3以下30元/票;超過最低收費,按照0.2元/kg收?。w積超過2.5m3,不低于100元/票,與重量收費取大優先)。對于單票貨重量大于1500KG或者9m3以上,最低300元/票,無上限。具體收費標準請聯系當地營業部。
您好!發貨前需要您填寫一份托運書,具體內容按照托運書上的內容填寫,當貨物到達目的地的時候, 需要攜帶收貨人身份證原 件和所需運費,辦理提貨手續;如果不是本人提貨,就需要委托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收貨人的身份證和所需運費辦理提貨手續。
您好,如果您對您的賬單有什么疑問可以直接聯系當地營業部進行反饋,如果您的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解決,您可直接撥打我司全國客戶服務熱線:400-691-3600反映,我們會有專人為您核實處理。
自提:就是您需要親自去宏運發的營業網點領取貨物。
派送:就是宏運發會派專門的送貨人員將您的貨物送到您指定的地方。派送分為送貨(不含上樓)和送貨上樓兩種。
您好,如果您簽收時發現貨物有破損,您可以在運單上注明貨物破損情況、異常簽收,并提交索賠資料。我們會依據您異常簽收 信息與保價申明價值的金額進行賠償。
1.1.1 各類武器、彈藥。如槍支、子彈、炮彈、手榴彈、地雷、炸彈等。
1.1.2 各類易爆炸性物品。如雷管、炸藥、火藥、鞭炮等。
1.1.3 各類易燃燒性物品,包括液體、氣體和固體。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生漆、
柴 油、氣霧劑、氣體打火機、瓦斯氣瓶、磷、硫磺、火柴等。
1.1.4 各類易腐蝕性物品。如火硫酸、鹽酸、硝酸、有機溶劑、農藥、雙氧水、危險化學品 等。
1.1.5 各類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如鈾、鈷、鐳、钚等。
1.1.6 各類烈性毒藥。如鉈、氰化物、砒霜等。
1.1.7 各類麻醉藥物。如鴉片(包括罌粟殼、花、苞、葉)、嗎啡、可卡因、海洛因、大麻 、冰毒、麻黃素及其它制品等。
1.1.8 各類生化制品和傳染性物品。如炭疽、危險性病菌、醫藥用廢棄物等。
1.1.9 各種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以及淫穢的出版物、宣傳品、印刷品等。
1.1.10 各種妨害公共衛生的物品。如尸骨、動物器官、肢體、未經硝制的獸皮、未經藥制的 獸骨等。
1.1.11 國家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遞或進出境的物品,如國家秘密文件和 資料、
國家貨幣及偽造的貨幣和有價證券、仿真武器、管制刀具、珍貴文物、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等。
1.1.12 包裝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損毀其他寄遞件、設備的物品等。
1.1.13 各寄達國(地區)禁止寄遞進口的物品等。
1.1.14 其他禁止寄遞的物品。
1.2.1 貴重物品:金磚、金條、銀條、鉑金等。
1.2.2 古董(含仿品)和貴重易損工藝品。
1.2.3 醫學樣品:診斷樣品、血樣、尿樣、人體組織等。
1.2.4 動植物以及動植物標本。
1.2.5 難以辨認的白色粉末及未經正規包裝、易發生破損泄露的油漆、粉劑、涂料等。
1.2.6 液體類:海鮮、含酒精的飲料(啤酒、白酒等)、水劑等。
1.2.7 易碎品:主要是對其他快件或設施構成危害的物品。
1.2.8 煙草類:超過兩條(或400支)且未提供煙草準運證的。
1.2.9 電池類:各類易燃易爆帶電電池。如:酸堿性的電池液,鋰電池,含電池液的蓄電池 ,帶電的干電池等。
1.2.10 其他列入化學工業出版社的《化學危險品實用手冊》中的化工產品。
1.2.11 爆炸品:如炸藥、煙花爆竹、雷管等所有在運輸途中可能引起爆炸的物品。
1.2.12 氣體:如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深冷液化氣體、加壓溶解氣體等(含儲氣罐體等)。
1.2.13 易燃液體:如油漆、汽油、酒精類、機油、樟腦油、發動機啟動液、
松節油、天拿水 、膠水、香水等所有可燃及在一定條件下可燃的液體。
1.2.14 易燃固體、自然物質和遇水釋放易燃氣體的物質:如活性炭、鈦粉、椰肉干、蓖麻制 品、
橡膠碎屑、安全火柴、黃磷(白磷)、赤磷、硫磺、硝化棉、鎂粉、金屬鈣粉、鈣合金物、
金屬鈦粉、金屬皓粉、浸油地麻/棉/質/紙及 其制品等。
1.2.15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如過氧化氫、過氧化鈉、硝酸鉀、三氧化鉻等。
1.2.16 毒性和傳染性物質:各種可通過吞入/吸入/皮膚接觸等進入人體后導致死亡或危害健 康的物質。
如毒藥、有毒細菌/病毒/寄生蟲/寄生菌/真菌等。
1.2.17 放射性物質。
1.2.18 腐蝕性物質:各種因接觸而產生化學反應能夠不同程度損傷接觸的人體、物品、運輸 工具等
如:蓄電池、堿性的電池液等。
1.2.19 各種無法分辨成分地粉末。
1.2.20 各種磁鐵及帶有較強磁性的物體。
1.2.21 各種藥品(注意與保健品的區別,保健品可適量收寄)。
1.2.22 國家規定禁止民用運輸的槍支、管制刀具、仿真槍械等。
1.2.23 各種反動報刊、書籍或者淫穢物品等。
1.2.24 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如尸骨(含已焚化的尸骨)、未經硝制的獸皮、未經藥制的獸 骨等。
1.2.25 各種不管是否有毒有害的液體。
1.2.26 各種麻醉及精神類藥品:如:鴉片、嗎啡、可卡因等。
1.2.27 各種國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遞的物品。
1.2.28 各種容易腐爛的物品(如:海鮮)以及活體動物/植物等。
1.2.29 其他可能威脅到航空飛行安全的物品。